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建立重点市场联系制度开展绩效评价和转型升级示范创建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商务局,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市商品交易市场协会:
根据商务部印发的《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绩效评价体系》(商办建函〔2018〕262号)(以下简称《评价体系》)和市商务委等6委局《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17〕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市商务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通过建立重点市场联系制度,开展商品交易市场绩效评价和转型升级示范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商务委等6委局《实施意见》,通过建立百家亿元重点市场联系制度,选择一批发展基础较好、转型积极性高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采取重点培育扶持、示范带动引领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和转型升级示范创建工作,以树立典型,引导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向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工作目标
建立“百家亿元重点市场联系制度”长效管理机制,从中遴选和依托50家重点联系骨干市场,开展绩效评价和转型升级示范创建试点,力争2020年推动全市至少30家市场实现转型升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久的经验模式,带动全市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一流的现代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百家亿元市场联系制度
分行业和类别选择100家亿元市场,纳入全市重点市场联系范畴,定期报送市场经营数据和相关情况,开展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定期发布行业权威信息,加强政策引导和分类指导,通过建立重点市场联系制度长效机制,强化行业管理和服务。
(二)组织转型升级绩效评价
商务部制定的《评价体系》,是检验转型升级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对促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强化行业管理、推动消费升级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辖区内商品市场学习《评价体系》相关内容,掌握相关评价指标,在开展转型升级示范创建的基础上,遴选部分转型升级初见成效、影响带动力较强的骨干市场,按照《评价体系》标准规范,逐一进行转型升级绩效评价工作,带动全市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
(三)开展转型升级示范创建
对纳入重点联系制度的百家亿元市场,选择确认一批发展基础较好、转型积极性高、绩效评价较好的骨干市场,开展转型升级示范创建试点工作。围绕《实施意见》,在采用统一结算模式、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建设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立供应链平台、创建绿色市场、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品牌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传统功能和增强新型功能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示范创建,不断提升商品市场的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全市百家亿元重点市场联系制度。由市商品市场协会提供重点联系市场初选名单,供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择优确认;组织和引导重点市场搭建互联互通渠道,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重点市场经营数据,提供市场监测情况;及时通报行业动态和提交专项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由商品市场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参与重点市场联系制度、绩效评价和转型升级示范创建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市场自身基础性工作,力争取得成效,创造经验;填报相关表格包括重点联系制度申报表(附件2)、转型升级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表》(附件3)和《指标评分表》(附件4),通过自查形成转型升级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重点联系市场的申请确认工作,落实和督促重点市场定期报送经营数据和相关情况;组织和指导重点市场绩效考评和转型升级示范创建工作,向市商务委择优推荐。对本辖区绩效评价和转型升级示范创建工作情况、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连同拟纳入重庆市重点联系市场确认名单,于2018年9月30前报送市商务委,同时抄报市商品市场协会。
(四)市商务委对纳入联系制度的重点市场,进行分类管理,对转型升级创建工作实施统一指导;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示范创建工作绩效进行测评,并形成评价结果报告。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市场,市商务委适时予以公布,并在商务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同时协调利用各类财政资金,给予转型升级项目补助或奖励。对符合条件、转型升级成效特别突出的推荐纳入商务部百家百亿重点联系市场名单。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商品市场,以指导其更好转型升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行业管理。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建立适应本区域行业管理的重点市场联系制度,组织重点市场开展转型升级示范创建和绩效评价,及时掌握市场情况,了解发展动态,帮助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做好信息报送和研究分析工作,及时做好政策引导,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职责。
(二)开展典型引领。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重点市场通过实施转型升级项目为支撑,开展示范创建;及时梳理总结转型升级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荐符合条件的市场纳入市商务委百家亿元重点联系市场和商务部百家百亿重点联系市场范围,以典型实例引领转型升级,加强宣传推广,凝聚行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完善长效机制。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建立完善市场、协会、行业主管部门多渠道协作机制,推动传统市场转型升级试点,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落实支持政策,鼓励创新发展,推动转型升级取得更大成效。
联系人:市场处 何思岐
联系电话:62661259 传真:62661371
市场协会 王 璇
联系电话:67726727
附件:1. 重点市场联系制度市场初选名单.doc
3. 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绩效评价体系(基本情况表).doc
4. 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绩效评价体系(指标评分表).doc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