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
3月1日,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召开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对重庆所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市委常委班子、市政府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陈敏尔书记、唐良智市长在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和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审议《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送审稿)》等。市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市农业农村委主任路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对重庆所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上认识专项巡视,从政治上认领反馈问题,从政治上落实整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要对标对表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严格遵循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原文原意,逐条落实,进一步充实完善《市委农业农村工委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量化目标、细化任务、迅速行动,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以市委常委班子、市政府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标杆,修订完善《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抓紧抓实抓细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提纲撰写、拟定初步整改措施等前期工作,切实把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认真筹备,精心准备。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部署,结合全市“三农”工作实际,蹄疾步稳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要认真做好谋划工作,抓紧筹备召开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会议,抓紧起草《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抓紧修改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要紧扣既定目标,紧盯阶段任务,修改完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改进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使用方式的实施意见等,对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制度进行再评估、再完善,配合做好2019年市级重点改革项目“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督察配合工作,抓好2019年全市改革经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结复制推广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陈敏尔书记、唐良智市长在市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提高化解能力,完善防控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农业农村工作领域和全市农业农村委系统重大风险隐患梳理研判和防范化解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年度“三农”工作部署。要切实加强学习,既迅速传达学习好中央和市委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又要坚持把中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学习贯通起来,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和职能职责,逐一对照,逐项研究,细化措施,事项化、清单式抓好落实。要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及时反映全市“三农”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推动民营企业走向更加广阔舞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构建好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认真扎实开展集中走访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深入涉农民营企业宣讲政策、摸清实情、听取意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全力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审议了《市委农业农村工委工作规则(送审稿)》等文件,研究部署了其他工作。
市委农业农村工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市农业农村委非中共党员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委巡视员,原市农综办和农机办副主任,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