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彰显六大主要特点
去年8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之后,我市就正式启动了《中共重庆市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市委书记孙政才明确要求,制定《实施办法》要突出针对性,中央有明确要求的要坚决执行,有原则要求的要细化,具有重庆地方特色的好做法要写进去。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实施办法》起草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梳理已有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形成了《实施办法》送审稿,于2016年1月6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审议。2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2月26日市委正式颁布实施。
《实施办法》究竟有哪些亮点和特色?3月17日,《实施办法》起草组接受本报专访,进行了详细介绍。
据介绍,《实施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忠实于上位规定,在立法思想、核心内容、具体规定上充分体现《条例》的基本要求;立足于细化落实,对《条例》的原则规定和面上一般要求,结合重庆实际予以细化,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着眼于与时俱进,对十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庆巡视工作的创新实践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将涉及巡视工作重大问题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实施办法》共21条、4500余字,包括“总则”、“责任体系”、“任务和方式”、“成果运用”和“附则”五大部分,内容精炼、结构清晰,注意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不求面面俱到。
起草组表示,主要特点体现在6个方面。
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根本要求
《实施办法》强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握巡视工作的方向;提出“严格执行《条例》”,将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作为巡视工作的基本要求,在《实施办法》中不再重复;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提升巡视监督效果,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作为总体目标,体现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视工作的要求。
将建立巡视工作责任体系作为关键
《实施办法》将责任落实作为深化巡视工作的关键,细化了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要求,列出了“正面要求”和“负面清单”,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标准具体、追责有据的巡视工作责任体系。
一是对市委主体责任进行具体化,从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听取巡视情况汇报、运用巡视成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对分管市领导应当承担的巡视工作责任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体现市委既是领导主体,又是工作主体,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任务部署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对巡视机构责任进行界定,明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组织实施职责,巡视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督办等职责,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履行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的职责。三是对有关机关和职能部门支持配合责任进行细化,从巡前、巡中、巡后3个环节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的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政法机关和审计等职能部门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技术等支持的责任。同时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管理范围内单位巡视整改的督促指导责任,特别强调市国资委和市教委应当建立巡视工作联络组,明确相对固定人员,督促抓好国企和高校的巡视整改工作,确保实现纪检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管与巡视监督全方位、全过程无缝对接。四是对被巡视党组织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被巡视党组织承担配合巡视工作的责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承担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落实分管领域巡视整改的组织实施责任”;要求“被巡视党组织应当成立巡视工作联络组”,做好巡视期间的联络工作,联系协调巡视后的整改工作。
将构建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为保障
在明确各责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规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办是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明确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重要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组务会研究决定。为保证巡视机构职责落实到位,《实施办法》对巡视机构的组织设置和巡视工作人员选配管理作出了规定,主要明确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组成,巡视办作为党委工作部门的设置,巡视组组长库和巡视专业人才库的建立,巡视组组长和其他工作人员选配管理的原则规定,从而构建起市委负主体责任、巡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有关机关和职能部门支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将明确巡视对象和任务作为重要内容
一是明确巡视对象和范围,主要有三类: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市委工作部门和市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是明确巡视全覆盖任务,规定“一届任期内对巡视对象至少巡视一次,做到巡视无空白、监督无例外”,保证“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目标任务的实现。三是明确巡视监督内容,强调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党的纪律衡量规范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将依法依规运用巡视方式方法作为基本手段
《实施办法》对如何运用《条例》规定的巡视方式方法,发现和了解问题作出了规定。强调既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反映问题,又要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多渠道了解情况主动发现问题;规定“对实名举报的问题、谈话反映的问题、查阅资料发现的问题和匿名举报内容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等”必须深入了解,要求运用查证核实问题的多种手段,多方进行印证,提高发现问题的深度和精准度;强调专项巡视“应当立足专项特点,突出专项重点,简化工作程序,坚持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形成有力震慑”。
将巡视成果运用作为落脚点
一是对巡视整改进行细化和明确,分别从巡视前未巡先改、巡视中立行立改、巡视后全面深入整改3个方面对被巡视党组织落实整改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巡视后的整改落实工作,强调要进行针对性整改、拓展深化整改、加强执纪问责、强化源头治理等。并对巡视机构了解督促整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约谈督促整改以及延伸反馈督促整改作出了规定。二是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运用巡视成果进行细化和明确,强调市纪委要运用巡视成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市委组织部要运用巡视成果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管理、完善干部工作机制。三是对共性问题整治作出明确规定,强调有关机关和职能部门要落实整治责任,认真办理巡视移交的事项,对涉及全市的共性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以问题倒逼改革,推进制度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