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刘学普肯定推广“期日法庭”
19.06.2015 13:04
本文来源: 法院
刘学普常委一行首先实地查看了义和期日法庭的公示栏、办公室、数字化审判庭等办公场所及硬件设施,翻阅了法庭近期审理案件和司法确认案件卷宗,并详细询问了期日法庭近年来的收结案情况。
在听取了李渡法庭庭长张国的工作汇报后,刘学普常委对“期日法庭”工作制度尤其是近年来的运行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涪陵区法院“期日法庭”工作制度在区委区府的大力支持下运行效果良好,应大力推广。他认为,在未设人民法庭的12个乡镇创设期日法庭,实行“固定期日、固定地点、固定人员”的“三固定”运行模式,将有限的司法资源进行无限拓展,能及时就近解决矛盾纠纷,更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提升司法公信力,对定纷止争、救济民权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据悉,期日法庭自创建3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17件,结案486件,其中判决75件,调解撤诉结案413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彰显了司法裁判权威;协助当地党政部门调处纠纷近2000件,有效缓解地方信访压力;开展法治宣传59次,接受群众咨询近千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千余份,巡回审理以案讲法161件次,旁听庭审受教育群众近3万人次,广受群众好评。 来源:涪陵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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