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监局“四个坚持”力保年度目标
19.11.2017 15:0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一是坚持企业隐患排查整改。督促企业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分别制定和细化岗位、班组、车间(部门)、厂长(经理)“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对表排查,严格整改。从11月15日起到12月15日,所有企业结合四季度风险隐患特点开展新一轮自查自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五定”要求实施“动态管理、全程跟踪、逐条销号”,做到真正改、彻底改、改到位。
二是坚持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三部曲”工作方法,集中查处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轨道交通、建设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渔业船舶、电力、燃气、城市桥隧管廊、特种设备、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轨道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工贸、职业健康和旅游、市政、水利、民爆、特种设备、民航、铁路、学校、医院及输油管线、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重点专项整治内容。
三是坚持严格执法营造高压态势。严格落实“首查必罚”原则和“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研究制定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标准和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对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调查企业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民事、行政和刑事“三责同追”。
四是坚持追责问责力度。严格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回头看”问题追责,对9至10月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国务院安委会“回头看”发现的整改不力的企业和执法不严的部门、以及其他应当追责的政府部门、企业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严查重处,并全市通报,做到追责一起、震慑一地、警示一群、教育一片。全面强化严肃追责,协调检察、公安、组织、监察部门以及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统筹配合,对屡教不改、徇私枉法、不尽责不履职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开展责任追究。强化督促指导,组建联合督查组,负责“回头看”集中责任追究工作督查,并指导区县对责任追究工作开展督查,对责任追究不力的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9.11.2017 15:06
重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显著
自7月以来,我市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以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统揽,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抓手,通过全面动员部署、深入检查排查、严格监管执法和实地督查等方式,抓牢做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等硬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大检查以来,全市排查治理重大隐患446项,已整改431项(其余隐患预计在11月中旬全部完成),整改率96.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