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财经委赴市安监局调研《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起草工作

23.12.2014  23:02

2014年11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王元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有恒一行赴市安监局调研《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起草工作。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冉进红对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详细介绍了制定《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必要性、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王元楷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起草工作提出了建议,要求市安监局结合重庆实际,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据了解,新修改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2005年6月1日实施的《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部分内容不利于与新《安全生产法》的衔接和实施。同时,10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了巨大变化,从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大局考虑,《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有许多局限性,不利于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要求,不利于建立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经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安监局集体研究决定制定《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该条例将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突出“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管理模式,探索政府监管、企业主体、社会治理的新途径,提高安全保障效率和质量。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源彪,市安监局副局长刘光才、宁光贤,局长助理金正德等参加了调研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