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年报催报公告
25.02.2017 01:36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经核查,现有重庆雅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1166户企业(名单见附件),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补报。详情咨询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联系电话:61217819,61217820,61217821.
特此公告。
附件:南岸局催报企业名单(内资)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
2017年2月24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5.02.2017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