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年报催报公告
21.02.2017 22:3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经核查,现有重庆梦康隆科技有限公司等221户企业(见附件),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补报。详情咨询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联系电话:42751976.
特此公告
附件:合川区工商分局催报名单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
2017年2月21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1.02.2017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