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寿区分局年报催报公告
22.12.2016 13:3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报。经核查,现有重庆市长寿区好奋食用菌种植场等130户企业,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请上述企业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补报。详情咨询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寿区分局企业监管科,联系电话:023-61029025
特此公告。
附件:长寿区两年及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寿区分局
2016年12月21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2.12.2016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