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严格执行环保制度见成效

05.01.2016  11:04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规定》,严把环境准入关,对于不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符合五大功能区产业政策或开县区域规划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2015年,环评审批项目80个,竣工验收72个,暂缓或否决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7个。对建设项目存在环评、“三同时”违法行为的,进行了分类查处。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开展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及排污申报材料审核,全面掌握排污者的排污状况,提高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水平。对于无证或未按证排污的排污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加强辐射安全管理,全县41家涉辐企业全部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严格执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对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先购买排污权,再核发排污许可证。今年开县申请排污权交易开户企业11家,已购买企业6家,交易金额557万元。

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全年共征收排污费800余万元,促进排污单位加大治污减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