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可以唤醒“沉睡的钱”办大事。记者4月8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财政局近日发出《关于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4月底,对全市38个区县和万盛经开区、北部新区、两江新区实施专项检查,每个区县至少延伸检查4个资金管理使用部门。
4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有效支持经济增长。对此,市财政局人士表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一次创新。在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新常态下,唤醒“趴窝”的财政存量资金,将“死钱”变“活”、“零钱”化“整”,不仅能够减少资金沉淀、提高使用效率,也有利于将更多财政资金用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还能加强监督、避免资金被挤占挪用。
本月进行的专项检查包括六项内容,一是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情况,重点检查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不含权责发生制)资金清理结果,是否违反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等。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清理情况,重点检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是否超过规定比例等。三是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12年及以前年度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交回、收回情况等。四是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2012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资金是否按规定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等。五是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过法定额度设置预算周转金,是否按规定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等。六是收入缴库管理、偿债准备金管理等其他情况。
据悉,此次检查将采取抽查和自查的形式,市财政局选择部分区县开展重点抽查,其余区县则负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市财政局将统一明确处理口径,向被抽查的区县下达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并要求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