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戒毒管理局打响“百日攻坚战”
15.02.2019 16:2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市戒毒管理局局长罗川林介绍,打响此次“百日攻坚战”,是为了持续深化和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大排查大整治大评估专项活动、规范文明执法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等工作成果,从而全力消除场所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场所绝对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紧密结合戒毒管理工作职能实际,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评估”专项活动,从直接关系场所安全稳定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等各项工作入手,紧紧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围绕戒毒管理安全、生产安全、队伍安全、行政保障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全时段、拉网式大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隐患原因、评估隐患风险,结合轻重缓急等因素,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督导责任人等,形成安全隐患清单,并按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和销账“七步工作法”,对隐患整治采取闭环管理,开展集中整治。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可行的临时性安全措施,将隐患风险降到最低,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戒毒管理局还成立了6个督导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各场所进行“推磨式”暗查暗访、突击检查、视频督查和警务督察。针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重点安全隐患,有指向地开展专项督导,对隐患整改不力的要挂牌督办,对屡改屡犯、前改后犯的要严肃追责,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撒手、隐患不清除不收兵。
除此之外,市戒毒管理局还明确规定,各场所要严格按照《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排查办法》要求,对应发现隐患而未发现并造成后果的,由排查组负责人及相关排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对因不履行安全排查工作职责,或者发现重大隐患不采取防控措施,不及时请示汇报,造成重大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5.02.2019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