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部署安排,在分析总结全市“两会一节”环境安全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市、区(县)两级环保人员80余人和重点环境风险源企业环保管理人员120余人参加了全国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网络交流培训,集中宣传培训环保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进一步督导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三是细化排查内容,市、区(县)两级环保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排查企业清单,围绕企业6个方面的环境风险管理要求和10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管理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排查效果。四是加强台账管理,布设“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点环境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统V 3.0”,区(县)环保部门在排查隐患的同时,指导企业将自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填报到系统,实时了解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督促企业按时限完成整改。五是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重点针对31个未完成整改的遗留问题和专项督查新发现且未完成整改的48个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完成整治,及时复查,确保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