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党组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02.02.2016  18:39

  市扶贫办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全市扶贫攻坚目标任务,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工作着力点,严格措施确保精准扶贫政策精准落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障。

   一、强责任,抓落实

   一是积极统筹谋划,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与全市扶贫攻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专题召开全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市扶贫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办党组多次听取相关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指导相关处室开展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10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在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领导带头示范,自觉履行“一岗双责”。 办领导班子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办党组书记、主任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把手”对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处理、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班子成员也按照要求,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安排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全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廉洁规定。 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定,重大决策、资金安排、项目审定、人事调整等事项均坚持广纳民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按要求及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年来,召开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33次,研究议题106个,切实做到了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干部职工的智慧科学决策,群众反映普遍较好。

   二、强举措,抓源头

   一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 利用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和职工大会时机,及时传达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自觉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中央和市委的权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班子成员带头给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同时,邀请专家授课辅导,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和法制理论知识测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公走廊设置廉洁格言警句,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通过扎实开展廉政教育,积极构建党员干部“不想贪”的过滤网。 二是加强廉政防控风险制度建设。 根据扶贫攻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织业务处室和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领导点、个人查、群众评的方式,认真排查部门和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关口前移,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体制机制,积极构建党员干部“不能贪”的防火墙。 三是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 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党员干部到走马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结合扶贫攻坚实际,收集整理了扶贫系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原因,用身边人、身边事为党员干部提供了生动形象的以案学纪、以案讲法教材,积极构建党员干部“不敢贪”的高压线。

  

三、强作风,抓形象

   一是强化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始终把抓好“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作为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紧紧围绕扶贫攻坚中心任务,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展现了扶贫部门机关和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真诚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 认真落实《重庆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重庆市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规定,汇编了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小册子。同时,要求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领导责任,加强监管,做到落实规定不打折扣,执行规定不搞变通,坚决杜绝了公务接待、公款购物超标准、虚报冒领和公车私用等问题。 三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制定出台了《重庆市扶贫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情况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限时整改。

   四、强监管,抓高效

   一是抓好扶贫资金安全教育。 充分利用全市扶贫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二是制定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方案。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开展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情况的调研,联合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委、市审计局等多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2015年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透明的资金运行体系和严明有力的资金监督保障体系,有效确保了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 三是加大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 切实加强事前预防和监管,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察、审计,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的督查,形成部门联防的监管格局。

   五、强配合,抓监督

   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检查。 积极配合和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检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面履行执纪监督问责主业。 二是建立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系协调机制。 调整了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固定工作人员,加强与派驻机构的协调联系、密切配合,保证派驻机构执纪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 重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扶贫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