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深入推进四项重点监管工作

03.05.2016  12:48

  近日,市扶贫办采取以训代会方式,对2016年全市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各区县扶贫办分管监管工作的领导和相关科长参加了培训会。会上,市扶贫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关力进一步明确了2016年全市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思路,强调必须下大力抓好四项重点监管工作。

  2016年是全市脱贫攻坚的关键年。扶贫资金项目监管任务十分繁重,资金量大,项目多,监管难度大。 总体思路是: “围绕全市脱贫攻坚中心工作,把法律和纪律挺在前面,积极预防扶贫领域里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以配合审计监督为主线,借力借势,打牢事前监管基础,推动事中监管落实,抓住事后监管问题导向,全面推动《监管意见》落实”。各区县扶贫办要下大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狠抓《监管意见》贯彻落实

  去年8月,市扶贫办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下联合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15条措施,这是我市脱贫攻坚期间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的纲领性文件,各区县必须下大力抓好落实。今年2月1号汪洋副总理的讲话又明确要求:“资金监督要作为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重要责任,作为考核工作绩效的一项主要指标。如果扶贫资金出了问题,帮扶干部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各区县扶贫办要注意发挥好驻村工作队的监督作用。市扶贫办计划在8月份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监管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万州等16个戴帽区县是监管工作的重点,市扶贫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巡查和督导,其中包括暗访。脱贫区县也要继续抓好资金监管。对已完成脱贫任务区县,不论是市级以上投入的资金还是区县本级投入的资金,都要加强监管,要认真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市扶贫办对已脱贫区县将保持适度的监管压力,主要采取抽查方式开展监管。

   二、围绕审计监督开展监管工作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 要抓住三个重点环节: 一是 自查是否深入。不深入的要重新组织力量自查,力争通过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一批问题; 二是 已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 老问题是否还在继续发生。决不能一边抓整改,一边又在继续犯同样的错误。

   (二)全力配合审计监督。 4月初,市扶贫办下发了《关于积极配合审计监督的通知》(渝扶办发【2016】号),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审计监督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更是加强资金监管的一项重要政策保障。各区县应当以积极的心态和有效的工作去配合审计监督。这次审计涉及的时间跨度较大,资金量大。市审计局年初就启动了这项工作,计划6月份对2个区县开展试审,8月份全面铺开。为配合好今年的审计: 一是 迎审准备要充分。涉及扶贫资金的账务该清理的要清理、该规范的要规范、该分设的要分设,并为审计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是 联络协调要到位。各区县扶贫办主任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要主动介绍有关情况、提供资料。审计期间要保证相关人员在位。 三是 抓好边审边改。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加强勾通,研究措施,推动整改。

   三、重点抓好信访投诉件办理

  随着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扶贫信访反映的问题会更加直接、更加具体。在今年的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视频会议上,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同志讲到,目前基层举报量大,同比还在上升,基层信访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是 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妥善办理投诉件; 二是 及时梳理投诉问题,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和个别敏感性问题; 三是 加强请示报告,做到及时处理,当机处置; 四是 依法信访。要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反映问题。信访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区县,要敢于担当,善于处理各种信访问题。今年,市扶贫办拟在渝东北和渝东南分片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扶贫信访工作。

   四、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今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在甘肃召开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会议”。目的是:“以司法保障资金安全和落实到位,推进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集中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形成持续震慑;二是积极预防,建立机制;三是促进农村基层法治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4月11日,市检察院和市扶贫办联合召开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视频会议,各区县扶贫办全体职工都在当地参加了会议。同时印发了《全市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渝检会【2016】2号)和《全市检察机关 扶贫部门关于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渝检会【2016】3号)两个重要文件。市扶贫还成立了领导小组。为配合检察机关抓好专项整改工作落实, 一是 认识要跟上。各区县扶贫办,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一定要有政治敏感性,要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专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 配合要主动。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要与检察机关建立有效对接机制,主动向各级检察机关介绍扶贫工作情况,及时提供扶贫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等文件资料,支持检察机关在贫困乡镇、村组普遍建立检察联络室(服务站),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是关口要前移。坚持惩防并举,以防为主,要把管理和监督的关口前移,严格按规矩办事。

  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