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障督导工作经费。2017年市级预算教育督导工作经费108.6万元,各区县预算经费3878.8万元。二是推进督导责任区建设。各区县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布局和在校学生规模,依托乡镇教管中心或学校,科学设置督导责任区346个,组织责任督学对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三是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在5347所中小学悬挂责任督学公示牌,平均每位责任督学挂牌督导3.7所学校,实现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全覆盖。四是推进督导信息化建设。投资近100万元,建成全市教育督导信息系统、教育督导移动智能平台及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五是加强督导队伍建设。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聘任政府督学、遴选挂牌责任督学,2017年聘任全市基础教育督导评估专家31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