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促非公经济行健致远
本网讯(李立峰)“当前,涉企类经济犯罪案件持续高发,给非公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诸多不利影响。通过检察官以案说法和面对面教育交流的形式开办讲座,形象生动,感染力强,权威专业,效果良好。”日前,重庆紫苑集团负责人对重庆市铜梁区检察院主动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做法给予了肯定。
在经济新常态下,重庆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18条意见,先行出台服务经济发展的12条意见,依托检察履职,主动服务非公经济,持续增强服务实效,为重庆经济行健致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座谈交流,找准服务需求
“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对市工商联和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的指导和帮助,积极扩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使用范围,引导和帮助民营企业防控法律风险。”重庆市工商联主席、金科集团董事局主席黄红云说。
今年5月24日,一场名为“检察机关走进非公企业”的座谈会在金科集团召开,来自该市各个行业的8名非公经济界代表畅所欲言,对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据悉,这是该市检察机关与非公经济界每年的例行交流。
座谈会上,该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边听边记,不时插话,并表示“面对面听取非公企业的司法需求,有利于检察机关找准服务需求。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吸纳非公经济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重庆检察机关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的指示要求,把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主动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需求,不断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路径和方式,落地、落细、落实各项服务举措,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成长。”余敏在座谈会上强调。
建章立制,为非公企业把脉
“去年5月,重庆市检察院围绕经济工作大局,在全国省级检察院率先出台依法履职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从依法妥善办理涉及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水平等3个方面明确了12项具体要求。”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天敏介绍。
在最高检惩防职务犯罪服务新常态的28条意见、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18条意见相继出台后,重庆市检察院又进行了重点部署,该市检察院公诉、民行、预防等部门相继下发了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全面落实最高检的部署要求。
“每一条都实实在在,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该市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评价。
在健全内部工作机制的同时,重庆检察机关还强化与非公经济界的沟通联系,健全工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延伸法律服务。
2013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邀请非公经济界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65人,参与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决策调研;从非公视角把握服务需求、完善工作措施,走进非公企业开展犯罪预防咨询、法律宣传等工作653人次;帮助非公企业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向非公企业发出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预防违法犯罪检察建议212件。
“近年来,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加强工作联系,推进务实合作,建立推行座谈交流、宣传教育、送法进企、编发资料、依法维权、参与征信体系建设等六大机制,有力推进了重庆非公企业诚信守法、依法治企工作,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黄红云如此评价。
认真履职,为非公企业护航
“多亏了检察室,厂子重新开工,我们的工资也有着落了。”万州经济开发区一家停产4个多月的企业重新开工,职工们对近日前来回访的检察官感慨地说。
原来,去年8月,该企业因经济下行、效益滑坡而陷入停产。工资发不出来,社保也交不上,130多名职工情绪很不稳定,怎么办?
万州区检察院经开区中心检察室了解情况后,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多次配合或召集经开区安监、工商、环保等职能部门和企业股东面对面磋商。最终,经多方商定和相关股东同意,决定由一名股东接收全部股权后,整顿恢复生产,继续聘用企业员工并负责解决工资社保问题。今年1月3日,该企业恢复生产,最终化“危”为“机”。
由长寿区多家民营企业“抱团”成立的重庆方德房地产开发公司,筹资1.5亿美元进军老挝房地产市场,这是该区民营企业首次走出国门跨境投资。针对该项目,长寿区检察院“量身定制”法律服务方案,跟踪提供法律咨询,安排举办管理人员专题法治讲座,为民企“走出去”助一臂之力。
据介绍,下一步,重庆检察机关将着眼促进构建“亲”“清”的政商良性互动关系、激发市场活力,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土地征用以及国家财政补贴等职务之便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加强对涉及非公经济活动的诉讼监督,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创新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机制,持续增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