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与市高法院召开联席会纪要落实情况分析研判会
12月24日上午,市检察院与市高法院召开联席会纪要落实情况分析研判会,总结讨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联席会纪要》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在市高法院举行,由市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戴军主持。
今年6月,市检察院与市高法院召开工作联席会,在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虚假诉讼监督、民事行政监督等领域达成共识并签发会议《纪要》。12月中旬,两院共同组建2个调研组对《纪要》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李永利表示,市高法院、市检察院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共同为服务发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担当献力,展示了法律共同体良好形象。
李永利提出,推动两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再添新动力、再聚新合力,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上担使命。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为民是司法的主基调,审判工作与检察工作构成公正司法的核心内容。全市法院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提高审判质效、加强诉源治理、推进司法公开、提升服务水平、维护公平正义上持续深为,与检察机关一道,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出更加满意的司法答卷。要以加强宪法实施为动力,在持续加强工作配合上谋发展。法院与检察院要站在坚定不移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的高度,加强工作配合,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参与社会治理、护航生态建设、加强公益保护、保障民生权益等方面形成更强合力,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的理论优势、制度优势、实践优势。要以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为导向,在依法接受检察监督上重实效。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在实处、细处把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监督与检察机关外部的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监督合力,为重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长效动能,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要以自觉增强政治机关属性为要求,在不断完善交流机制上谱新篇。要坚持党的领导,紧跟党委部署,站稳人民立场,以推动《纪要》落实见效、深化完善为抓手,找准更多工作结合点、共同点,细化措施,健全机制,继续巩固已有成果,成熟一项就推出一项,达成一项就落实一项,为全面依法治市贡献司法力量。
贺恒扬表示,实践证明,召开法检联席会有利于加强协商、形成共识、推动工作。第一次联席会《纪要》得到稳步落实,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人民法院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更强,特别是市高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体现了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
贺恒扬提出,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应继续保持积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以务实有效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促进双方依法全面正确履职,共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法治产品。要共同维护“两个确立”,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正确政治方向和法治道路上增互信、聚合力、保实效。要共同守护司法公正,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妥善处理醉驾、袭警等犯罪案件,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加大在公益诉讼、民事行政监督、减刑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协作力度,画好司法公正“同心圆”。要共同服务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定经济大盘、稳住社会大局,能动司法、同向发力,在服务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生态环保、“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方面形成司法合力,积极为重庆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司法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要共同提高办案水平,健全检察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全面提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建立检察官、法官同堂培训制度,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努力打造法检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重庆样板。
分析研判会上,市高法院副院长孙海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陆军分别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代表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审判与检察职能衔接协作框架协议》。双方围绕会议主题展开深入讨论,市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五部主要负责人,市高法院刑一庭、审监庭主要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作发言。
会议召开前,贺恒扬一行参观了市高法院车载便民法庭、院史陈列室、图书馆等,详细了解了重庆法院发展历史、巡回审判、文化建设等情况。
市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中伟,副院长李生龙,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祖德、潘祥均出席会议。市高法院办公室、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环资庭、执行局、研究室、审管办、信息技术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市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四部、检察六部、检察七部、研究室、检察业务保障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