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

11.02.2018  19:21

2月9日, 市检察院召开 全市检察长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等系列精神,总结回顾2017年各项检察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全市检察工作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 做好今年全市检察工作,要自觉以新时代的新思想、新使命、新征程为指引,以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

聚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会议强调,要结合检察工作,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增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政治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自觉,改造客观世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行动自觉。

聚焦新时代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科学谋划工作思路

会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要主动适应、积极作为,尤其要抓好“一点两面”,巩固侦监、公诉、刑执、民行等工作基本面,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培育公益诉讼、未检、派出检察室等增长点。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把服务和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作为工作重心,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队伍建设和智能化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时代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服务和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

要服务和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  要落实《重庆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参与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五个不让”和“七个坚决防止”。

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  要深入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要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等界限;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围绕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产业发展的司法保障;深入落实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15条意见”,突出打击涉外投融资、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贸易等领域犯罪,加强对涉外企业的法律服务,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要加强民生、涉农和环保检察工作

要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行动计划,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  要加大对套取、诈骗扶贫资金等犯罪的惩治力度,深化对口扶贫工作。

✦  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加强司法服务,严惩危害农村稳定、损害农村环境资源、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

✦  要坚决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强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检察工作,深入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

✦  要坚决打击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严惩虐童、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等犯罪。

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需要,加强和创新检察环节社会治理。

✦ 要积极主动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

✦  要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防范化解涉检矛盾纠纷

深入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检察长接待日、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机制,做到发现在早、预防在先、处置在小。

✦  要推动城乡基层社会实现善治

派出检察室和“莎姐”要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同台共舞、同向发力,推动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深入开展“莎姐”大普法活动,因地制宜在派出检察室设立预防犯罪法治教育基地,把“莎姐”品牌升级打造成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品牌和检察机关的亮丽名片。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当好公共利 益的代表

公益诉讼是法律监督工作新的增长点,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把这项工作抓紧、落实、做亮。

✦  要坚持依法、积极、审慎、适当的原则。要把重点放在环保领域,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围绕长江及其支流开展土地和水资源保护、森林和草场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服务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准办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

进一步提高检察监督水平

保持加强检察监督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

✦ 要加强刑事诉讼监督

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强侦查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工作,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重点监督纠正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量刑畸轻畸重、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违规等问题。

✦  要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

提高以改判率为基本标准、改变率为基本要求的民行抗诉质量,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开展民行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加强民行案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

✦  要增强监督的整体效能

要进一步完善上下级院之间、业务部门之间的监督线索发现、移送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探索专业团队统一办理专门领域刑事、民行案件,以专业化提高监督精准性。

聚焦司法改革重点,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绘就 九项改革“施工图

✦  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采取“必设”+“选设”的方式,推动机构整合、职能优化。

✦  要深化落实检察官对助理的工作分配权、奖惩建议权,让助理的绩效奖金、入额机会同业绩挂钩。

✦  要健全员额动态调整、员额检察官退出和常态化增补机制,员额配置要向边远地区基层院和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单位、向新增职能的部门倾斜。

✦  要健全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制度。

✦  要启动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工作,探索非涉密的辅助事务外包工作。

✦  要探索设立以检察官姓名命名的检察官办公室,促进办案精细化。

✦  要抓好未成年人刑执、民行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全面探索“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重点探索涉及监护权、抚养权、继承权等民事家事案件的监督。

✦  要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动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

✦  要深度应用“智慧检务”,充分运用电子检务“六大平台”和“十二个办案系统”特别是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提高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

聚焦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会议强调,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统领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构建“市院统筹、三级院联动、教育培训部门主抓、业务条线参与”的人才培养工作格局,重点打造一批专业型、专家型领军人才。

要把“双基”工程建设引向深入

要深入落实市院下发的“两个意见”,大力推进“三院联创”,把基层院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健全与财物市级统管相配套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  要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要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手,建立健全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督查巡查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继续开展巡视工作,把5个分院纳入巡视范围。

会议强调,各级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会上,还通报了市检察院党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对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市检察院在家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各分院、区县(自治县)院、铁检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内设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