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县环保局四举措贯彻落实依法治县精神

12.02.2015  16:13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与新《环境保护法》,理清工作思路,主动将环保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着力完善各项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推行建设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抓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实行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公开。

三是严格执法,落实监督。加大企业日常监督力度,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管理,要求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纪检组、监察室全过程参与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对“一个窗口接件,同一个窗口领件”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有效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防治贪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