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综合施策推进绿色发展
璧山区紧紧围绕 “三区一美”战略,坚持“环境就是资源,环境就是资本,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对污染企业“零容忍”。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三高”(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企业停产整治或关闭,已完成410家“三高”企业的甄别工作,并提出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治的分类处置意见。对84家违规用地、手续不全、违法排污的企业,不讲条件、不降标准,严格时间打表,依法予以关停。
二是强化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部门联动执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五月攻坚”“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生态示范项目,在观音塘湿地公园湖区水体中建立清水型生态系统,“水下森林”“水下草原”景观已呈现,水体透明度超过1.5米。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区、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3%、85%。实施精细截污治污,推动镇村靓洁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覆盖率达86%,农村行政村垃圾治理率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是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先后投入近2000万元建成投运环保物联网平台,建立包括4900个污染源的基础数据库,安装61路在线监测、198路视频监控、141个工况监控、1585个电子标签,实时掌控重点污染源和主要环境质量定量、定性的监控信息,变事后监管为事前预警,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污染。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8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12件,行政拘留案件8件,查封扣押案件5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
四是完善环保工作机制。以生态创建为抓手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将生态环保工作作为对部门和镇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镇街考核分值根据不同功能区分布,分值为18—29分。同时,在考核中坚持拉开差距,2016年的环保考核中,全区15个镇街最少的扣了1分,最多的被扣了13分。为了避免偏远镇街迫于经济压力引进污染企业,探索建立区财政转移补偿机制,按照上年镇街公共财政体制收入排序,前三名街道分别按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帮扶后三名镇街。凡是引进1户污染企业,扣减该镇街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实行镇街最低财力保障制度,镇街最低财力保障线为2000万元,避免镇街为了保运转盲目发展,破坏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