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力公司积极帮助宗教活动场所

24.12.2014  19:01

市电力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帮助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减轻宗教活动场所的电价负担,提高其自养能力和水平。

一是高度重视,取得实效。该政策自去年4月出台以后,市电力公司高度重视,及时转发通知,要求各分公司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在深入调查了解、逐一核实汇总场所用电价格类别的基础上,认真部署,分类处置,确保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都能享受该政策。截止目前,全市95%的宗教活动场所已经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其余 25个宗教活动场所正在积极整改落实。

二是通力协作,解决难点。今年8月,全市547处宗教活动场所80%以上都较好地执行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有20%的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各种原因未落实,仍在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负担较重。针对以上情况,我委及时与市电力公司沟通协调,市电力公司表示大力支持,落实专人督促落实。对没有安装独立电表的场所,积极上门服务查找原因,有条件的场所立即为其办理;没有供电条件的,宗教场所商量供电的专变申请,用来满足宗教活动场所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三是服务热情周到,积极作为。各电力分公司主动积极与宗教活动场所联系,上门服务,根据不同的情况帮助宗教活动场所想办法、谋主意,切实解决各场所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对一直联系不上的宗教活动场所,各分公司主动找到我委工作人员,请求帮助联系;对需要实行电表改造的,电力公司进行集中上门服务,现场办理业务;各分公司将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情况定期报告市电力公司,对部分难点问题请求总公司协调解决。

四是给予重点寺观教堂保护修缮工程大力支持。针对我市实施重点寺观教堂保护修缮工程,18个场所中大部分需要实施电力改造,由于费用较大,场所自筹资金困难,市电力公司给予大力支持。对于宗教活动场所红线外的工程,市电力公司负责完成并不收取费用;对于红线内的工程,由业主单位支付成本价格,此项政策将为场所节约70%以上的电力改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