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毒条例》实施两年 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7万余件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2013年实施以来,市公安局将《条例》的贯彻落实与缉毒执法、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禁毒委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市公安局: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7万余件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公安局不断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相继组织开展了“禁毒百日攻坚”、“雷霆扫毒”、“夏秋整治”、“百城禁毒会战”、“春夏攻势”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7万余件。
目前,我市有吸毒人员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达到939个。
市公安局还指导区县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调剂、招聘志愿者等方式,加强戒毒康复人员配备。截至目前,全市共配备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2800余人,其中禁毒专职社工721人。
根据《条例》要求,我市深入开展“毒驾”清理整治,将吸毒人员登记信息与机动车驾驶人信息进行集中比对,按规定对符合注销条件的2800余名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资格予以注销,有效防止了“毒驾”发生。
我市增设邮政、快递和物流企业的收寄验视制度和单据备查制度,填补物流寄递渠道贩运毒品的制度性漏洞。
市人大常委会:尽快明确戒毒社工招聘办法
9月,市人大常委会就《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包括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职责的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主体责任情况,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委托管理情况等。
市人大常委会表示,《条例》实施后,市、区县依法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机构,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落实了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与执行分离工作机制,目前各项戒毒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调研组报告指出,虽然全市禁毒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对的毒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部分区县和部门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禁毒工作有待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基层禁毒专业队伍有待加强,禁毒专职社工配备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调研组建议尽快推动我市出台政府规章——《重庆市社区戒毒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从立法层面明确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招录办法、编制、经费保障、管理体制等问题,促进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尽快落实到位,助推社区戒毒工作全面有效开展。(记者 杨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