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督导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6〕131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兽医工作总体部署,我委决定在10月份对全市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以下简称“秋防”)等工作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重点
(一)秋防工作开展情况
1.秋防工作组织部署情况;人员、经费与物资保障情况;动物防疫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宣传培训,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动物疫情和养殖情况普查,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评估,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以及防疫监管等综合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秋防工作档案记录完善情况;防疫信息网上实时填报情况等。
(二)兽医工作“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以监促防、以检计酬”兽医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和推行情况。乡镇兽医站落实定责、定岗、定员、定评、定酬情况及其推行情况。
2.“基于监(检)测和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产地检疫环节查验监(检)测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的情况;检查屠宰环节对本市检疫证明备注“监(检)测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报告编号”的倒逼机制建立情况。
3.“动物饲养场开展动物疫病自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动物饲养场开展动物疫病自行检测情况;查处不按规定开展自行检测情况。
4. 推进兽医工作“三项制度”取得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情况
1.宣传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58 号)的情况。
2.研究落实《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收贮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6〕155号)的情况,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收贮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2016年荣昌、合川、长寿、垫江、渝北等5个项目区县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3.养殖环节病死猪和屠宰环节病害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情况。
(四)牛羊“两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
推进《重庆市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办发〔2016〕7号)的情况。
1.“两病”防控宣传培训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2.各地《牛羊布病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情况。
3.疫情普查和牛羊建档情况。
4.“两病”监测及检出阳性牛羊处置情况。
5.各项监管措施落实情况。
(五)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情况
1.动物诊疗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动物诊疗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农发〔2016〕103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城市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无证经营、违规售药、非法行医、执业行为失范等违法行为。
2.区县兽医实验室续展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区县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续展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5〕249号)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到期后是否按规定申请续展。
(六)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及兽药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1.抽检计划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对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渝农发〔2016〕34号)和《重庆市2016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渝农发〔2016〕20号)两个文件的落实情况。
2.检打联动情况。结合农业部兽药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以及重庆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重庆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16〕67号)、《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16〕127号)等文件要求,重点检查专项行动和案件查处情况。
3.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试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追溯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6〕90号)要求,检查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管理和69个经营企业试点的落实情况。
4.兽药常规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各地按照《重庆市兽药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兽药监管工作巡查的通知》(渝农发〔2015〕64号)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监督管理的通知》(渝农发〔2016〕128号)等文件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的购销存记录、兽用生物制品的合法经营情况,使用单位 “一卡三档三书”的兽药使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七)其他兽医工作推进情况
二、督导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飞行检查、随机抽签、分区督导的方式进行,市农委动物防疫检疫处、兽医医政药政处,市动监所,市动物疫控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督导组人员及督导区县名单见附件)。督导时,主要采取查看现场、听取汇报和交流意见等方式进行,切实掌握真实情况。具体督导时间由各督导组临时通知。
三、督导要求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庆市2016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要求,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组织好本辖区的自查工作,确保秋防行动进度和质量。同时,要结合市级行动方案要求和自查情况,向督导组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二)督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规定,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区县进行交流,并提出整改意见。督导结束后,每个督导组应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1月上旬进行会议交流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督导组人员及督导区县名单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
督导组人员及督导区县名单
组 别 | 组 长 | 督导组成员 | 督导区县 |
第一组 | 汤 明 | 胡友兰、刘茂文、杨泽林、朱凤群、黄 恒 | 涪陵、丰都、石柱、垫江、梁平、忠县、万盛、巴南、大渡口、渝中 |
第二组 | 胡 杰 | 骆凤玲、熊仲良、黄 勇、熊政明 姚 璐 | 黔江、彭水、秀山、酉阳、大足、潼南、铜梁、璧山、南岸、北部新区 |
第三组 | 范首君 | 曾 政、邓 勇、冯 超、蒋 茹、赵卫华 | 江津、永川、合川、荣昌、奉节、巫山、巫溪、城口、渝北、江北 |
第四组 | 蒋 云 | 何义刚、王 刚、 黄 诚、李其繁、 梁望旺 | 南川、长寿、綦江、武隆、万州、云阳、开州、九龙坡、沙坪坝、北碚 |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