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工作协调会。会议讨论了《进一步做好〈重庆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工作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研究了协调推进我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实施的相关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傅仲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傅仲学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捐献条例》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依法做好《捐献条例》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推进我市遗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重要工作。二是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和前期开展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分解任务,及时沟通,加强宣传,优化流程,完善保障,做好服务。三是落实整改、务求实效。认真对照市人大、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对标对表,统筹合理安排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医政医管处、办公室、宣传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共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