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杨帆:海关和地方政府共享数据 重庆可先行试点
去年12月,国家发改委联合相关部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全力推动全国一体化数据共享开放与融合应用。
全国各省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要求,30个省市成立了大数据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统筹区域数据统一管理与应用发展工作。
海关总署及省市海关信息化建设与数据汇聚共享也迈出实质性步伐,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互联网+海关”服务。
此次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杨帆带来了《关于海关向地方政府其他机关共享数据的建议》,关注数据共享问题。
“数据共享已成为提高政府履职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以各地海关为例,因核查启运港,出入境人员风险分析和防控、虚假贸易企业风险防控等工作需要交通、公安等机关向海关共享数据相关信息;而其他部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稽查、跨境电商等业务,也需要海关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信息、关区内主体情况等海关统计原始数据,及分区域进出口统计数据等海关统计信息。”
杨帆说,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很多省级大数据主管部门均完成了国家-省-市三级共享体系的建设,但很多省市反应,各地海关鉴于海关总署的相关工作要求,纵向通过海关总署的垂直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管控,横向通过自建共享系统、专线与口岸等机构进行数据共享。
“省级海关通过自建专线方式共享数据,不仅造成重复建设、增加其他部门工作负担,也存在一定的数据安全风险。同时,省级海关获取其他部门共享的数据远远大于向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
杨帆建议,海关总署落实地方海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信息共享制度,每半年开通一次审核窗口,集中接受、审核省级地方政府及其大数据主管部门的数据需求。
“建议海关总署建立与地方政府数据共享协同机制,可在重庆开展试点,探索海关数据安全、高效纳入地方政务数据共享体系,如通过重庆市级共享系统开展报关单信息、统计信息等数据共享,服务地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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