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推行师德负面清单制度 50条负面清单划定师德“红线”
重庆日报消息,9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云阳县教委获悉,为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即“师德”)建设,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师德考核机制,该县制定了《云阳县中小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评价办法》,详细列举了50条师德负面清单,为全县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划定了不可触碰的“红线”。
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副科长覃光银介绍,这50条负面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严谨治学、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9个方面,适用于云阳县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员工,并以学年度为评价年度,评价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
在《云阳县中小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评价办法》中,每一条师德负面清单都有相应的扣分项,任何触碰师德负面清单的教职员工都会被扣减1至30分不等的分数。每所学校在8月份将师德评价结果统计表上报教委人事科,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等的重要依据。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70分以下为不合格,师德评价不合格的教职员工当年年度考核即为不称职,将不予聘任到教师岗位。
除了1至30分不等的扣分项外,《云阳县中小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评价办法》还规定了5项“一票否决”的负面清单,分别是:违反50条负面清单任何一条,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侮辱学生人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教唆学生违法犯罪的;侮辱猥亵学生的;讽刺、挖苦、谩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十分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十分恶劣的。
覃光银告诉重庆日报记者,任何一名教职员工若有以上5中情形的任何一种,就可以认定其学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云阳县中小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评价办法》同时规定,各学校设立由党、政、工、团、队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师德评价小组,并对评价过程进行专人、专项全程记录,至少每月向教职员工公布一次考核情况。县教委人事科负责对学校师德年度评价的管理和监督,不定期深入学校进行检查,并设立师德评价举报电话。
此外,对于评价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评价走过场等情形,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重庆日报记者 陈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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