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01.03.2016  17:05

 

一是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 研究制定《重庆师范大学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明确学校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进度安排等。成立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共同担任组长,全体校领导为成员,全面统筹学校综合改革工作,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导检查改革进展、评价验收改革成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项改革工作组,就完善内部治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形成改革方案。

二是强化保障,优化内部治理体系。 按照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新常态要求,落实中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制定《重庆师范大学章程》,依法促进学校科学发展。进一步深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各类专门委员会和校院两级教代会作用。完善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考核办法,优化以实现阶段目标为导向的责任机制和以提升发展态势为导向的绩效考评体系,努力实现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协调统一。

三是聚焦重点,保持“内涵发展提档升级战略”定力。 以改革推动内涵发展提档升级战略不断深化,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博士培养单位,实现学校综合实力和总体水平进入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前200名,凸显学校作为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的特征,使学校内涵发展步入更加科学、良性的轨道,再上新台阶。同时强化“双一流”建设和转型工作,推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使学校发展能直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坚持开放,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通过强化开放办学,倒逼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海外孔子学院和汉语师范学院建设,输出引入教育资源,拓展海外办学广度深度,实现良性互动。因地制宜优化国内合作格局。与沙坪坝区、璧山区、城口县等区县探索新的合作路径,对接需求,实现精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