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常态化推进院庭长办案缓解办案压力
04.05.2016 18:26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该院进一步完善了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要求院、庭长主要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各类案件,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年度办案任务,规定副院长、专委不少于20件,庭长不少于审判员办案平均数的50%,副庭长不少于80%,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评估。
二是完善院庭长办案机制。将院、庭长编入合议庭,落实院领导接待接访机制,采取带案下访、巡回审判、接待接访等方式,提升办案效果。1-4月,该院利用“院长接待日”接待群众30余人次。加强指导分析,落实由院、庭长参加的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务月例会制度,提供审判意见、研究审判态势。
三是强化院庭长办案保障。要求院、庭长带头参加庭审竞赛、业务培训等活动,夯实业务素质。为院、庭长办案配备书记员,适当压缩院内会议、活动等行政事务,下放部分院领导行政事务审签权限,强化办案时间和精力保障。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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