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能上也能下 有制度更要有落实

30.07.2015  09:0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7月29日新京报)

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虽然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做了很多探索,但一直没有有效解决,这就导致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干部只要不触犯党纪国法,原则上往往不会被清退或降职、免职。有的即便因为能力欠缺或“疏于小节”,也大多只是采取其它较为“温和”的方式处理。久而久之,一些领导干部思想开始慢慢松懈,以为只要做了官,就坐上了“铁交椅”捧上了“铁饭碗”,进了“保险柜”,就可以“无灾无害到公卿”,而不必担心从位上“”来。

无疑,此次中办印发的《规定》正是从顶层设计出发,补齐了这块短板,明确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大情形。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制度、再严的规定,不落实,不执行,都会沦为“一纸空文”。早在邓小平时代,中央就提出了要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但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要想真正实现干部“能上能下”新规所要求的目标,让“能下”在整个体制内成为常态,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所以,营造“能上能下”的干事业氛围,关键要在抓牢制度改革的同时,抓好制度的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建立权责对等的权力机制,担起主体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防止在执行的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玩猫腻、翻花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中央的有关规定进行细化分解,抓实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把关干部退休制度、职务任期制度、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留盲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在落实政策、执行规定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严惩戒倒逼严执行。只有各部门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干部“能下”新规才能成为治理庸政、懒政的一把“利剑”,才能最终形成弊绝风清、优胜劣汰、积极进取、高效廉洁的政治生态。

袁浩(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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