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司法局2014年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23.12.2014  21:02
          一是以创建“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抓手,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从4月开始,对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五有”、“六统一”、“四制度”、“三表”标准进行了检查清理,督促未达到标准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按要求尽快完善。县司法局、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每个乡镇(街道)复查巩固2012年以来已经创建并通过验收合格的“标兵”调委会,并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创建2—3个“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今年11月上旬,由渝北区、江北区、长寿区、梁平县、垫江县等5个区县司法局组成的检查组,对城口县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了检查评估,并给予了高度评价。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36个,其中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25个,村调解委员会184个,社区、居委调委会22个,行业调委会5个,调解小组1307个,人民调解员总数达到939人。

  二是以创建行业性、跨区域人民调解组织为平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拓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横向延伸和纵向拓展,进一步健全以县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为龙头,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居)调解组织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延伸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今年5月下旬,与四川省万源市司法局签订了《建立边界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长效机制》协议,促进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向省市邻边地区延伸。积极协调县卫生局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对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职能分工、经费保障等相关事项进行商讨,达成了共识,并向县政府相关领导作了汇报,已形成了工作方案。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延伸。

  三是以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激情为着力点,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由司法所牵头,加强对乡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能力,今年9月,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覆盖面为100%。截至11月底,乡镇(街道)调委会调解员和村居调委会主任培训率达100%。积极推荐先进典型参加市县级优秀评选,激发工作积极性。今年以来,有2名人民调解员获市级“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

  四是以加强对各人民调解组织指导为重心,促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县重大矛盾纠纷调委会、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积极发挥指导作用,通过现场指导、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2万余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2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9起,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充分彰现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