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为家庭困难残疾儿童提供12年免费教育

05.12.2016  19:31

      12月1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实施意见》提出,要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儿童的救助水平。同时,对于困境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实施意见》细化了可纳入医保范围的困境儿童医疗康复项目,明确对纳入孤儿、低保、特困等保障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资助。对于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实施意见》提出对于残疾儿童,要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
      会议还研究了健康工作、现代物流、法制工作等有关事项。
      市政府领导何挺、吴刚、陈和平、谭家玲、沐华平等参加会议。
      记者 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