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公告

28.05.2015  12:37

渝农发〔2015〕11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考试委员会14号公告)》的要求,现就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重庆市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可以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可以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限于2015年12月31日止)。 

2.  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 

1.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5日。 

(三)报考人员应当在网上真实填报以下信息,并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2.本人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

3.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像素×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四)市考区、考点咨询电话

市考区咨询电话:89133547      89133876

北碚考点咨询电话:68862330  68867100

三、考试缴费标准、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缴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149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3〕282号),我市201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244元/人,水生动物类280元/人。

(二)考试缴费确认

考试费用由北碚考点代收,缴市财政专户。缴费方式只能现场缴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北碚考点北碚区畜牧兽医局(地址北培天生新村134号)缴纳考试费用,北碚考点进行考试费缴费确认。

(三)考生缴费时间

考生缴纳考试费时间2015年7月20日-7月27日止,考生必须在规定的考试费缴纳时间内,完成缴费,过期未缴纳考试费的网报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费用退费

考试费缴纳后,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月22日至10月11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1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10月11日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10月11日下午2:00~4: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四)考试科目 

1.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具体科目为: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2.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300道,总分值为300分。具体科目为: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学及组织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 www.cvma.org.cn 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七、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布考试合格分数线后,本考区资格授予有关事项由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本考区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对学历条件的审核认定有异议的考生,应当提供学校证明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明。 

经审核合格的,由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八、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和重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2015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5月26日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