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各单位:
《2017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重庆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2017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2017年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三基”工作为主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依法监管执法,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保障,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年农机、渔业船舶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市政府明确的农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结合农业部门机构、职能职责调整实际,建立部门(单位)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进一步完善农业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内容,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明确畜禽屠宰、农药等安全监管职责。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农机主、船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督促畜禽屠宰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屠宰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协助司法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严格开展安全检查执法。贯彻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依法制定行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严格遵循“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三部曲”方式,依法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持续深化行业专项整治
4.农业机械。加强对高风险农业机械使用监管。督促逾期未年检的“渝01”牌照拖拉机机主,参加年检或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将相关信息抄告当地公安、安监部门。对应当注册登记而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限期改正前要责令停止使用。对逾期未年检的标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限期改正前要责令停止使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警务室作用,积极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微耕机改型拼装拖斗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持续做好挂外省籍拖拉机牌照车辆的清理统计,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5.渔业船舶。突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持续开展以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禁渔期非法捕捞作业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船员不穿戴救生衣航行作业、无证人员上船航行作业等违规生产行为。
6.畜禽屠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审批备案制度,对屠宰车间建筑消防是否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使用锅炉、高压容器和液氨存储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存储设备使用许可等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掌握监管对象底数。积极协助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涉氨、特种设备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7.农药安全。深入开展剧毒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全面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制度,积极推进高毒农药禁销试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农药行为,加强涕灭威、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磷化铝等国家限制使用的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管理,严防在农药使用过程中人畜中毒事件发生。
8.其它领域。强化农村沼气使用安全日常管理,开展沼气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农户落实沼气池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设施农业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强化安全基础保障
9.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农机、渔业船舶、农药、消防等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机、渔业船舶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0.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将“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积极协调公安、安监、交通、海事等部门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县乡政府、村居两委和各种专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形成“政府主导、农业主抓、部门配合、多方参与”的创建活动机制,努力构建农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1.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坚决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注册登记关、检验审验关和驾驶人考试关。开展主要农田作业机械保险补贴试点,积极推行免费检验、上门服务,切实提高农业机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操作人员的持证率。加强渔业船舶年度安全检验,渔业船舶受检率达到100%。
12.积极推动渔业船舶安全监管信息化。整合已建成区县渔业船舶GPS应急救援系统资源,建设市级渔业船舶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强化渔业船舶动态监控,努力实现通航水域机动渔业船舶GPS安装率、上线率和违法案件查处率三个100%。
13.强化应急救援保障。结合新修订的农机、渔业船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建立职责明确、结构清晰的现场指挥体系。开展农机、渔业船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利用渔业船舶GPS应急救援系统、农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发布重要气象信息,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足额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优先保障安全监管执法用车。
(二)严格检查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检查督查制度,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落实和重大部署推进、重大事项落实、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整治为主要检查督查内容,制定检查督查清单。加强督查结果运用,确保专项督查的有效性和影响力,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对不制定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发现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的事故隐患未作及时处理、在农机(渔业船舶)年度安全检验中失职以及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审批批准、验收监督失职的,要严厉追究监管部门和有关人员责任。对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主体的责任,又要依法倒查单位领导及监管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