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采取“三措施”2015年关闭非煤矿山14座
09.10.2015 18:59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江津区采取“三措施”2015年决定关闭非煤矿山14座,截止目前为止已关闭11座。
一是研讨矿山关闭重点。将无证开采、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长期停产(1年以上)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生产工艺落后、未按规范开采、相邻采石场和周边生产生活设施不符合要求、已赔偿补偿过的矿山、逾期未交齐各项规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等10类非煤矿山作为关闭的重点。
二是加大矿山整合力度。按照渝府办发〔2013〕182号文件要求进行整顿规范。同时要求,整合或增划资源的非煤矿山,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要求的,区国土房管部门不得办理增划矿产资源手续。矿山安全预评价、环评、林业手续未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区国土房管部门不得核发采矿许可证。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非煤矿山关闭整合工作难度大,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局等9个相关部门、供电部门及各镇(街)既明确分工,认真履职,又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共同打好关闭整合攻坚战。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9.10.2015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