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6〕118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市种子管理站,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按照市政府和农业部要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每年开展一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市农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于2015年10月1日以后立案,至2016年9月30日前结案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市农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集中评查。
三、报送时间
市农委直属执法机构和各区县(自治县)农业部门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参评案卷复印件送至市农委法规处。
四、报送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综合执法、动监执法、渔政执法、植检执法、农机执法领域,选送同一处罚机关办理的5宗案卷;独立设置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在综合执法、动监执法领域,选送同一处罚机关办理的3宗案卷;市农委直属执法机构报送本单位直接办理的2宗案卷。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精心筛选,严格把关,归档齐备,装订规范,统一报送。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参评。在报送案卷复印件时,应注明每个案卷的案号、处罚机关、承办机构和办案人员信息,填写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报送表。本次案卷评查结束后,在全市农业部门通报评查结果,择优推荐参加2016年全市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以及农业部优秀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附件: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报送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5日
(联系人:沈鹏程,联系电话:89133350,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186号1906房间,邮编:401121)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