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15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卫办监督发〔2015〕49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市职业病防治院:
现将《重庆市2015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6日
重庆市2015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15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扎实抓好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为深化医改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
(一)贯彻落实我委《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联合市编办出台区县卫生计生执法资源整合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区县卫生计生执法资源整合,探索建立乡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派出机构,加强基层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和村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网络。
(二)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首席卫生计生监督员制度,积极推进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通过高校研修、集中培训、轮岗交流、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举办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保障,推进卫生计生监督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现场检测设备应用,提高综合监督信息化工作水平,规范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加强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督促指导。
二、开展共防共治,规范执法行为。
(四)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行刑衔接和共防共治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全市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执法案卷评查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稽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做好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五)落实《重庆市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开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护士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大力加强环境卫生监管
(六)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审批,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公共场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加强影剧院、网吧等公共场所薄弱环节的监管。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制订重庆市公共场所技术服务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规范公共场所技术服务行为。完成《重庆市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制订工作。
(七)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日供水千吨以上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十二五”目标全面完成。制定重庆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许可规定,完成涉水产品重点监督抽检,开展水质处理器经营市场专项整治。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工作。
五、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工作
(八)组织制订《2016-2020年职业病防治规划》,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和培训。
(九)强化放射诊疗卫生监管,严格放射诊疗许可,开展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和放射诊疗许可清理为重点的放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管理。加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做好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工作。
六、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十)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监督管理。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管理,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执法检查和抽检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学校卫生综合评价》标准。以降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目标,重点监督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池的卫生管理情况。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完成《重庆市校园直饮水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制订工作。
七、着力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巩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贯彻《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保障血液安全。加强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监测,加大对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整治、处罚力度。
八、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监督工作
(十三)深入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的执业行为。加强重大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
九、继续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十四)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介入放射诊疗机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水质处理器经营市场等8项专项监督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