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委会启动2015年安全生产常态督查工作

17.04.2015  12:19

4月15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市政府督查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市政府安委会常态督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常态督查工作。6个常态督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冉进红充分肯定了2014年安全生产常态督查工作成效,并就今年的督查工作作了六个方面的强调。

一是督查、追责将成为常态。督查是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监管责任的有效方法;追责问责是促进管理到位的有效手段;执法处罚是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

二是明确督查依据、对象、内容和目标。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技术标准、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工作部署或计划作为督查依据;重点对各级党委政府“五大责任”落实情况、各级部门落实“三个必须”的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同时,也要督查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督查,达到示范工作、传导压力、促进落实的目的。

三是督查工作以明查为主,暗访为辅。暗访可以动态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明查可以全面掌握安全工作基本面。

四是督查必须“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督查要尊重事实,根据督查情况对被督查区县提出合理的工作意见建议;同时,督查组必须建立督查台账,形成有文、有图、有像、有视频的基础资料,每次督查报告必须对所督查单位进行排序并做出准确点评。

五是充分运用督查成果。每轮督查结束后,针对典型区县、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全市;必要时可以开展警示约谈或专项督查。

六是完善督查评价办法。针对各级各部门具体实施“五大责任”、“三个必须”、安全责任“四级五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市政府安委办要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细化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