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审批结果公示

15.04.2016  16:21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56项:危险废物越境转移核准的实施机关为环境保护部。截止2015年12月31日,根据环境保护部的审批结果,2015年我市无企业申办危险废物越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