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未提交2015年度年度报告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限期提交年度报告的公告
28.09.2016 16:21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截止2016年9月28日,我市仍有部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提交2015年度年度报告,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特发布本公告,责令未提交年度报告的机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9月28日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8.09.2016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