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度民办高校年检结论的通知
27.07.2016 14:39
本文来源: 教育厅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公布2015年度民办高校年检结论的通知
渝教民发〔2016〕8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各民办高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精神和《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关于规范民办教育管理的要求,我委于2016年4月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民办高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16〕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2015年度全市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按照《通知》要求,我委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年检专家组对全市民办高校及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展了2015年度年检工作。6月底,我委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度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年检反馈意见的通知》(渝教民函〔2016〕5号)。根据学校自查、专家检查和学校对2015年年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经研究,确定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等18所民办高校(见附件)为年检合格单位,现予公布。
附件:重庆市2015年度民办高校年检情况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
抄送:市民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7月25日印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7.07.2016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