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取得成效

08.02.2017  20:31
  一是完善配套政策。出台了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资金补助政策,给予钢结构房屋30元/平方米、装配式混凝土构件350元/立方米的资金支持。发布了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区县和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推动市区工作形成合力,培育地方产业发展。二是建立标准体系。发布实施装配式混凝土住宅设计、施工等6项地方标准,编制完成我市民用建筑钢结构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等8项钢结构技术文件。三是加强示范建设。确定了2批4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其中钢结构示范项目26个,可消化钢铁产能近30万吨;截止2016年底,瑞安天地壅江翠湖等4个项目总计18.3万平方米已通过验收评估;四是夯实产业基础。指导綦江区启动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确定了涪陵、永川、綦江、南川、荣昌等5个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区,重庆高新建材有限公司等20个市级示范基地企业。引入杭萧钢构、东南网架、中交世通重工等钢结构龙头企业以及远大住工等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形成预制构件产能28万立方米/年,钢结构加工能力155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