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2017年教育综合改革成效明显

11.02.2018  19:22

   

一是现代教育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开展教育行政审批改革,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11项行政许可纳入标准化建设。完善教育综合执法机制,联合发展改革、人力社保、财政、公安、市政、工商、消防等部门开展教育综合执法。出台《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章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制定并实施《长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全年交流轮岗教师682人,累计交流1230人次。  

二是教育投入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财、税、费等多渠道筹措的教育投入机制,全年全区教育经费投入18.18亿元,依法实现了“三个增长”。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经费执行进度管理,加强经费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建管分离,实行重点建设项目“代建制”,按照《长寿区城区普通中小学布点规划(2013-2020)》,启动桃花溪中学新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投入3970.95万元,实施“全面改薄”计划,全区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合格率达90%。  

三是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亮点纷呈。 贯彻落实《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编写《知我长寿》、新编《弟子规》纳入全区地方课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制定并实施《关于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等系列课改文件,落实“减负提质”要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32所区级及以上特色学校为辐射点、“第二课堂”为平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特长发展,学生参加各级体育、艺术、科技比赛成绩显著。  

四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制定并实施《长寿区中小学招生考试办法》《长寿区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长寿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划片入学,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市级重点中学招生指标85%分配到校,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0%,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100%,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含中职)达97.8%。  

五是特殊群体关爱体系日趋完善。 建立5个大类20个项目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类资助经费1.14亿元,惠及学生30.9万人次。建立留守儿童成长记录卡2.5万份,全区2125名农村留守儿童实现有效监护。通过“校村联动”模式、“校园关爱”工程、“暖心助学”行动、“合力监护”行动等,大力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落实《重庆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制定《长寿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残疾儿童入学率提高到93%,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