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须知
一、报名事项
重庆市于2018年实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3月份高职分类考试和6月份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统一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22日。
(二)报名地点: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其他考生在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普通类非英语语种考生须在指定区县报名,日语考生在南岸区、涪陵区报名;俄语考生在南岸区、万州区报名;法语考生在南岸区报名;德语考生在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铜梁区、万州区报名;西班牙语考生在九龙坡区报名。
(三)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报名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市外转回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业水平成绩(具有国家学籍号)和素质评价报告。
二、报考类型
我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共设四类。
(一)普通类:分为普通文科(含文科、文科艺术、文科体育)、普通理科(含理科、理科艺术、理科体育)招生类,普通类考生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考。
(二)高校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类(以下简称“高职对口类”),只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
(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类(以下简称“中职直升类”):分为中职直升本科、中职直升专科,只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
(四)单考单招类:分为体育单招和残疾单招,只能参加单考单录。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健康;
(四)报名人员还应符合市招委、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渝招委发〔2011〕22号)所列条件。
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类,考生须具备我市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及其父或母须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其父或母须有在渝三年及以上合法稳定工作经历。
(五)报考高职对口类的考生须为具备中职三年完整学籍(含经正式审批录取、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毕业生。报名时考生应选择在学校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类别报考。其中专业综合考试开考科类中的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专业仅限经市教委审批的具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考生不得报考。
(六)报考高职对口类的考生(其中艺术类、其它类除外),须具有报考类别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持有对口的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
(七)报考中职直升类的考生须在中职阶段录取为“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五年制”“三·四分段制”类别,且具备中职三年完整学籍。
四、注意事项
(一)高职对口类报考
所学专业不能纳入《2018年高职对口开设类别及专业综合理论课涵盖内容》前16个类的中职考生,如符合普通类报考条件,也可按普通类报考,如不符合普通类报考条件,只能报高职对口“其他类”。
(二)单考单招类报考
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和体检。体育单招考生还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上报名。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
艺术类考生(含普通类艺术和高职对口艺术类)在网上报名时要选择专业类别及专业考点,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
(四)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
体育类考生在报名时须明确体考专项,确认后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区县(自治县)招考机构打印《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加盖公章塑封后发放给考生。考生凭《体育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