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民族地区农村贫困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6万户农村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按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测算,2015年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为1813万人,比上年减少392万人。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为32.5%,比上年(31.4%)略有增加,高1.1个百分点。民族八省区减贫率为17.8%,全国同期减贫率为20.6%,民族八省区减贫速度慢于全国。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乡村人口的比重,即贫困发生率为12.1%,比全国(5.7%)高6.4个百分点。
2010-2015年,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保持在30%以上,而同期八省区农村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为17%左右。从减贫率来看,2011-2015年,八省区减贫率分别为22.3%、20.3%、17.9%、13.9%、17.8%,全国同期为26.1%、19.1%、16.7%、14.9%、20.6%,前四年,八省区与全国减贫速度都在逐年下降,到2015年减贫速度明显加快,这反映出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扶贫开发新阶段,中央和地方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精准扶贫到村到户,精准施策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形成了全党全社会合力攻坚的新局面。
民族八省区与全国减贫率对比
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和自然地理原因,困难群众多、群众困难多,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贫困人口为1430万人,占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的79%,主要分布在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滇西边境山区和乌蒙山片区。全国832个片区和重点县中民族自治地方县421个、占51%。民族八省区减贫速度近两年慢于全国,进一步表明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难度越来越大。少数民族贫困问题是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冲刺期的聚焦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最短板。“十三五”期间,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更应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根据少数民族群众不同的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提高扶贫实效,按照习总书记关于“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的要求,确保如期啃下少数民族脱贫这块最硬的骨头。
民族八省区与全国分年度贫困人口及贫困发生率 指 标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
贫困标准(元) | 2300 | 2536 | 2625 | 2736 | 2800 | 2855 | |
贫困人口(万人) | 民族八省区 | 5040 | 3917 | 3121 | 2562 | 2205 | 1813 |
全 国 | 16567 | 12238 | 9899 | 8249 | 7017 | 5575 | |
八省区占全国比重(%) | 30.4 | 32.0 | 31.5 | 31.1 | 31.4 | 32.5 | |
贫困发生率(%) | 民族八省区 | 34.1 | 26.5 | 20.8 | 17.1 | 14.7 | 12.1 |
全 国 | 17.2 | 12.7 | 10.2 | 8.5 | 7.2 | 5.7 | |
八省区与全国对比 | 高16.9个百分点 | 高13.8个百分点 | 高10.6个百分点 | 高8.6个百分点 | 高7.5个百分点 | 高6.4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