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县环保局明确2015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28.01.2015  21:00

为科学安排2015年环境监察工作,确保环境监察工作适应新《环保法》执法下的工作新常态,根据市环保局、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结合环境执法工作实际,武隆县环保局进一步明确了2015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一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通过对监察大队开展的环境监察工作进行考核赋分的形式,查找不足,提升执法水平。实行环保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制,并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做到文书一致。

二是污染源现场监察。进一步完善企业动态监管档案,对煤矿、电力、焦化、化工、豆制品加工、石料加工等重点企业加强监察。

三是环保专项行动。以市环保局2015年1月20日下达的《关于印发重庆市2015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渝环办发〔2015〕12号)为工作要求,以前期摸底工作为基础,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动机制,继续开展好“四清四治”专项行动和“宁静行动”,并将查处情况及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

四是“土小”企业的巡查取缔。监察大队对管辖区域每月进行2次巡查,重点区域的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通过群众举报或巡查发现的“土小”企业,联合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处于县界的,联合相邻区县环保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取缔,污染严重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并将取缔情况予以电视曝光。

五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宁静行动,重点推进工地降噪措施建设,加强夜间噪声投诉案件巡查,依法查处建筑工地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继续开展社会生活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机动车禁鸣、建筑施工噪声、高中考期间噪声等五类专项整治。

六是环境信访。坚持12369、77722308环保举报热线和人工值守制度,完善案件受理、处置和指挥调度管理,限期办理群众环保举报投诉,加大多次投诉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