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布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
5月31日,重庆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年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环保重点工作进展。
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为优 主城空气质量达301天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持续开展“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在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
水环境状况。 2016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为优。15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100%。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6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大气环境状况。 2016年,按国家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301天。主城区环境空气中,SO 2 、CO、O 3 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 10 、PM 2.5 和NO 2 浓度分别超标0.10倍、0.54倍和0.15倍。
声环境状况。 2016年,声环境保持稳定。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8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3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1分贝。
固体及危险废物状况。 至2016年底,全市共建成并投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54座,设计处理总能力达15811吨/日。全年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692.9万吨(含乡村垃圾),餐厨垃圾57.6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
辐射环境状况。 2016年,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全市土壤、“三江”重庆段、地下水及主城区饮用水中放射性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
中央环保督察扎实开展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我市在第二批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的7个省市中,率先办结举报投诉案件。 去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重庆开展了环保督察,现场督察期间交办的1824件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为100%。
在第二批接受督察的7个省市中第一个出台整改方案。 今年4月12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督察重庆情况反馈会。会后,我市成立了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全面部署了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重庆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37项整改措施以及115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责任。对督察组移交的《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制定了追责工作方案,涉及的8个责任追究问题已启动追责程序。
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加快行动、积极整改。 19个市级牵头部门和38个区县(自治县)及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了整改细化方案,分解细化整改措施2731条。对重点、难点整改问题,正加快制定整改专案重点突破。
截止5月22日,37项整改措施加快落实,11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个,区县1079项细化措施已完成97项,1320个细化问题已完成整改115个。下一步,将进一步夯实整改工作责任,全面加大督察督办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快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根据市委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协调推进13项改革任务,其中市环保局牵头或共同牵头8项。截止目前,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其中,已制定出台《重庆市区县环保局领导干部任免工作办法(试行)》,基本完成我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河长制,出台《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设立河长办集中办公,全市40个区县全部完成方案的编制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选定5个案例展开索赔;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碳汇交易等试点工作。
垂改工作基本完成“一调、两分、四清单”体制改革。 “一调”,指市局与区县完成环保局领导班子管理权限交接。“两分”,指将原环境监察总队担负的环境监察工作分离出来,组建并完成市环境监察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同时,将市级与区县的监测事权分开,分离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执法监测,突出落实区县党委、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树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改革导向。“四清单”,指出台“责任清单”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督察清单”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追责清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组织清单”区县环保局领导干部任免工作办法。
排污权交易已初步形成政策制度体系和规范有序的交易市场。 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全市累计共有6946家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交易17047次,交易额39381.3万元。
环保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的作用逐步显现。 重庆环保基金公司2015年成立后,发起设立了1支母基金和7支子基金,基金认缴规模约75亿元。已完成9个项目投资,投资金额超1.07亿元。已储备近20个环保项目,项目总规模约为30至50亿元。力争在2017年底之前基金管理规模达到80亿元,在“十三五”末,基金管理规模有望达到100亿元。
成立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推动乡镇污水处理“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 2016年,全市新增乡镇(含撤并场镇)污水处理设施403座,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应建的1584座设施已累计建成1237座,剩余347座建设任务将在2017年全面建成。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120座,即将开工227座。全面建成后,将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污染防治深入实施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化水污染防治,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 今年来,持续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污染治理,加强面源污染防治,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开展船舶污染整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61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237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2%,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超过86%;全市累计建成54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实施玉滩湖、长寿湖、酉酬水库等水质良好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桃花溪、一品河等部分河段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1至4月,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为优,长江支流水质总体良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峡库区重庆段未发生重特大水污染事件。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今年,及早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大力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加强交通污染、扬尘污染、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控制,增强监管能力。一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我市在平均气温上升0.4摄氏度、降雨量减少50% 、降雨天数减少8天、高空风速由3.5米/秒下降到3.1米/秒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逆势好转”。截至5月25日,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19天,比去年同期增加7天,PM 2.5 浓度比去年同期下降8.5%。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污染土壤得到修复变成净土。 2016年来,开展污染场地排查专项行动,筛查潜在污染场地387块;投入资金1588万元,开展56块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评估面积300万平方米;投入治理修复资金4.9亿元,开展15块场地治理修复工作,治理修复污染土壤方量66万立方米,治理修复后可提供净地面积205万平方米。
加强环境法治建设,两《条例》6月1日正式实施。 3月29日,《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明日起施行。两部《条例》将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可靠法制保障。同时,今年将抓紧推进《重庆市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继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办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当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截至4月30日,全市环保部门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17件,罚款2560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件。
加强环境应急工作,有效保障环境安全。 今年,进一步深化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企业主体责任及属地监管责任,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截至5月15日,全市环保部门共处置21件易引发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成功扼制14件,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7件,未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