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2015年理事会暨加强对东盟法律交流协调会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
5月29日,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2015年理事会暨加强对东盟法律交流协调会议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理事长张鸣起,中国法学会外联部主任、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副理事长谷昭民,重庆市法学会会长刘学普,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副理事长付子堂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广西法学会、海南法学会、重庆法学会、上海财经大学、中山大学、云南大学等19个单位共3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张鸣起副会长就加强东盟法律交流协调工作指出,目前应该着力成立一个长效协调机制,建立一个核心智库,打造一个咨询平台;各单位根据自身优势、特长和条件,每年开展相应活动。张鸣起要求,东盟法律研究工作要顺应国家大势、摆正位置、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围绕东盟,扎实推进政策研究、成果转化,树立权威。
刘学普会长介绍了重庆的发展定位和在国家周边外交战略中的地缘优势。刘学普围绕整合资源、建立协调机制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凸显特色;二是发挥法律优势;三是打好基础;四是整合提升。刘学普表示,重庆市和重庆法学会将继续支持建设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和加强对东盟法律交流协调工作。
谷昭民主任传达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的讲话精神。谷昭民强调,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要成为中国法学会核心智库组成部分;充分依托和利用好西南政法大学办学优势,做好东盟国家青年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推动法律服务走出去,做好法律交流与传播工作;注重整合国内外法律资源,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办成本地区最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创新型法律智库。
各位理事和嘉宾代表就如何加强对东盟法律工作的协同与配合,构建有效的协调机制或整合资源、如何与东盟国家建立协作,参与东盟国家立法研究活动和区域规则研究、如何打造出国际一流的法律政策创新智库、如何做好东盟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工作、如何做好法律文化的传播工作、开展中国—东盟法律论坛等内容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