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15年疾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卫办疾控发〔2015〕84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市结核病防治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重庆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任务,结合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情况,我委制订了《重庆市2015年疾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重庆市2015年疾病预防控制
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年。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新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探索服务模式转型,强化医防合作,全面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一、强化依法管理,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和《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出台《重庆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研究制定《重庆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态管理办法》、《重庆市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办法》。
加强与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落实《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的指导意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努力提高疾控体系建设和工作人员待遇水平。开展公共卫生项目疾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各级业务培训,重点做好新时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工作分管领导和疾控机构负责人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疾控队伍业务水平。
狠抓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疾病“十二五”规划和行动计划的落实,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工作,努力完成各项指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十三五”专项规划,以及血吸虫病、癌症、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结合重庆实际,编制重庆市相关疾病的“十三五”专项规划。
二、积极探索重大疾病防治结合新模式
进一步完善艾滋病、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新型服务管理模式,推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防治管理模式,明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管理中的职能职责,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病例筛查和规范诊疗的监督指导。通过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探索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投入补偿机制。建立疾控、医政、基层、妇幼、中医药多方面共同参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协作机制,推行公共卫生医师和临床医师组成的责任指导团队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疾控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指导考核作用。
三、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做好免疫规划工作
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质量,加强疫情分析预判,继续做好麻疹、手足口病、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疫情苗头并及时处置,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285/10万左右。
将2015年作为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年,进一步强化免疫规划实施工作,努力实现以区县为单位“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0%以上。
进一步扩大艾滋病检测咨询覆盖面,加大对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遏制力度,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80%以上、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随访管理检测率和吸毒人群、暗娼、男男性行为者等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干预率均达到90%以上,扎实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和中默艾滋病综合防治合作项目(二期)工作。
继续开展肺结核病人发现和免费治疗工作,免费治疗2万例肺结核病人。开展疫情报告和转诊工作评估,推进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工作,继续开展高二学生结核病筛查工作。
四、扎实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组织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在1-2个区县试点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乡镇建设工作。强化慢性病发病、患病、危险因素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各地辖区粗死亡率报告不低于6‰,进一步提高监测质量。将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等疾病纳入监测范围。探索高血压、糖尿病病人的分类管理,开展不同地区慢性病及其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试点研究。深入推进以学校和家庭为平台、以控盐工作为切入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继续做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和城市、农村癌症早诊早治工作。
五、大力推进精神卫生工作
建立精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晰与综治、公安等部门工作职责、流程。以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探索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改善精神病患者维持治疗条件。开展专(兼)职精防人员的精神卫生知识和工作技能专项培训,提升我市精防体系工作能力与水平。加强信息化管理,加大重精患者排查力度,不断提高管理率、治疗率。
六、继续巩固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成效
扎实开展布鲁氏菌病、麻风病、地氟病、碘缺乏病、克山病、血吸虫病、疟疾和土源性线虫病等疾病的监测工作。继续开展控制和消除地方病(碘缺乏病、燃煤型氟中毒、饮水型氟中毒、克山病)工作。做好全市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完成17个区县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
七、全力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综合监督执法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依法依规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完善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牵头部门作用,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统筹推进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根据国家项目安排,突出地方特色,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任务。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重点疾病监测网络,加快疾控信息化步伐
试点接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成市内接种信息共享的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做到设施共享、平台共享、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加强全市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进计划免疫数字化门诊建设。重点推进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管理信息化工作。加强数据收集和运用,建立区域性疫情会商制度,定期研判预测,分类提出疾病防控策略。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疾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始终,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疾控和食品安全工作中服务工作、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廉政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