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司法局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突出
30.12.2014 11:2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促进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异地托管制度,确保无脱管、漏管;建立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家庭长效机制,掌握管控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及时给予人文关怀,全年共走访300余人次;按照《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流程》,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审前调查评估、重新犯罪评估机制,降低重新犯罪风险,全年办理审前社会调查评估45件;根据市局社区矫正工作“四个办法”,建好一人一档,推进规范化管控;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管理和帮扶责任机制,落实责任,有效遏制重新犯罪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和《社区矫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调整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规范化运行。
三是严格落实矫正措施,确保矫治效果。坚持在人员移交上法律文书齐全,服刑人员到位。认真组织入矫宣告和首次训诫谈话,让矫正对象明确服刑人员的身份,明确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强化日记载、周报到、月谈话、月劳动、季度汇报制度,做到对矫正对象行动去向清楚、思想动态清楚、违规纠正及时、困难帮扶及时、思想疏导及时。及时帮助特殊困难人员,今年共帮扶困难矫正人员3名。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GPS手机配备率为80%以上,定期检查GPS定位手机使用运行状况,随时跟踪监控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确保运行状况良好。运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全面实施信息化跟踪管理,保证管控人员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录入率为100%。监所服刑人员信息核实率、回执率、衔接率均保持在100%。截至目前,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发生,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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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14 11:20